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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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住区规划中,各种绿地应按照规定配套,并在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设计,确保绿化用地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对于小区规模以上的居住用地,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绿地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功能区,确定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市政设施,如道路、管线、设施及出入口等。同时,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若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规模不足以满足使用,可在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组团绿地面积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宜设置在小区*,最多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两边。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应按封闭式绿地设计,宽度应在20米以上。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规划需考虑环境特征、立地条件、景观规划和防护功能,按照适地适树原则进行,强调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选择应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居住区环境条件,具有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并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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