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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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3:51
一、组织干部处(原干部人事处)职责
1.负责办理院党组会事务及决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2.负责全市*党建工作;
3.负责本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
4.负责本院后备干部遴选、管理、培养和使用工作;
5.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绩效考核、调配工作;
6.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职级评定、晋升的审核、呈报工作;
7.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法律职务的任免提请、呈报工作;
8.负责本院组织机构、编制配置、部门职责调整工作;
9.负责本院、协助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招聘、遴选、录用工作;
10.负责本院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工作;
11.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工作纪律、作风督导检查工作;
12.负责对基层*班子协管具体工作;
13.负责协助基层院机构编制、法庭设置、更名和撤消工作;
14.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法官管理处(原基层工作处)职责
1.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任前审核、续职审核及补员审批、呈报工作;
2.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3.负责本院及基层院司法*警衔授予、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4.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官证、工作证、其他证件的制发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全市*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因公牺牲的法官的申报、抚恤金发放工作;
7.负责全市*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8.负责本院事业单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工资、福利、津补贴、退休、辞退工作;
10.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信息统计和呈报工作。
三、宣教处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培训工作;
3.负责全市*宣传工作;
4.负责全市*集体和个人的评先、奖励、表彰等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新闻发布会、对本院采访、接待及处理工作;
6.负责协调本院处级干部轮训工作;
7.负责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老干部处职责
1.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2.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医疗保健、报刊订阅、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组织文体活动等工作;
3.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增补工资、福利费用、补贴,走访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及善后处理事宜;
5.负责承担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机关*职责
1.负责本院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本院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事务工作;
3.负责机关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工、妇、团组织的相关活动工作;
5.负责制定本院党员发展规划及落实工作;
6.负责本院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本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会议记录的整理和会议记录的编写工作;
3.负责院长信件的回复和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上级机关及领导的交办、转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省院和最高院通报、季报的起草和报送工作;
6.负责本院文件的收发、转办、借阅等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
8.负责院印和印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院党组及本院文件的编号、打印、发送工作;
10.负责做好上级机关和外来单位来我院的接待工作;
11.负责本院的文印工作;
12.负责本院行政值班工作;
13.负责本院公务用车的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15.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司法行政装备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
①负责本院年度财务支出预算和决算工作;
②负责对全院经费的管理安排工作和银行结算事宜;
③负责接待安排财政、审计和上级院的稽查、审计和检查工作;
④负责本院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⑤负责本院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负责本院档案和档案资料管理,指导、监督基层院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办公设施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院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登记入库、领用和盘点工作;
5.负责本院机关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本院印刷厂、刑场、食堂、洗衣房、浴室、理发室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车辆指标审批、购置工作;
8.负责全市*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建设、规划和立项审批工作;
9.负责全市*法官、司法*专业服装、警衔标志制作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市**支、弹药、戒具的划拨、分配、收缴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院赃款、赃物的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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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干部处(原干部人事处)职责
1.负责办理院党组会事务及决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2.负责全市*党建工作;
3.负责本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
4.负责本院后备干部遴选、管理、培养和使用工作;
5.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绩效考核、调配工作;
6.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职级评定、晋升的审核、呈报工作;
7.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法律职务的任免提请、呈报工作;
8.负责本院组织机构、编制配置、部门职责调整工作;
9.负责本院、协助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招聘、遴选、录用工作;
10.负责本院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工作;
11.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工作纪律、作风督导检查工作;
12.负责对基层*班子协管具体工作;
13.负责协助基层院机构编制、法庭设置、更名和撤消工作;
14.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法官管理处(原基层工作处)职责
1.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任前审核、续职审核及补员审批、呈报工作;
2.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3.负责本院及基层院司法*警衔授予、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4.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官证、工作证、其他证件的制发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全市*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因公牺牲的法官的申报、抚恤金发放工作;
7.负责全市*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8.负责本院事业单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工资、福利、津补贴、退休、辞退工作;
10.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信息统计和呈报工作。
三、宣教处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培训工作;
3.负责全市*宣传工作;
4.负责全市*集体和个人的评先、奖励、表彰等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新闻发布会、对本院采访、接待及处理工作;
6.负责协调本院处级干部轮训工作;
7.负责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老干部处职责
1.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2.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医疗保健、报刊订阅、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组织文体活动等工作;
3.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增补工资、福利费用、补贴,走访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及善后处理事宜;
5.负责承担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机关*职责
1.负责本院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本院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事务工作;
3.负责机关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工、妇、团组织的相关活动工作;
5.负责制定本院党员发展规划及落实工作;
6.负责本院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本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会议记录的整理和会议记录的编写工作;
3.负责院长信件的回复和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上级机关及领导的交办、转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省院和最高院通报、季报的起草和报送工作;
6.负责本院文件的收发、转办、借阅等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
8.负责院印和印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院党组及本院文件的编号、打印、发送工作;
10.负责做好上级机关和外来单位来我院的接待工作;
11.负责本院的文印工作;
12.负责本院行政值班工作;
13.负责本院公务用车的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15.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司法行政装备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
①负责本院年度财务支出预算和决算工作;
②负责对全院经费的管理安排工作和银行结算事宜;
③负责接待安排财政、审计和上级院的稽查、审计和检查工作;
④负责本院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⑤负责本院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负责本院档案和档案资料管理,指导、监督基层院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办公设施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院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登记入库、领用和盘点工作;
5.负责本院机关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本院印刷厂、刑场、食堂、洗衣房、浴室、理发室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车辆指标审批、购置工作;
8.负责全市*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建设、规划和立项审批工作;
9.负责全市*法官、司法*专业服装、警衔标志制作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市**支、弹药、戒具的划拨、分配、收缴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院赃款、赃物的登记管理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3:51
一、组织干部处(原干部人事处)职责
1.负责办理院党组会事务及决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2.负责全市*党建工作;
3.负责本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
4.负责本院后备干部遴选、管理、培养和使用工作;
5.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绩效考核、调配工作;
6.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职级评定、晋升的审核、呈报工作;
7.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法律职务的任免提请、呈报工作;
8.负责本院组织机构、编制配置、部门职责调整工作;
9.负责本院、协助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招聘、遴选、录用工作;
10.负责本院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工作;
11.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工作纪律、作风督导检查工作;
12.负责对基层*班子协管具体工作;
13.负责协助基层院机构编制、法庭设置、更名和撤消工作;
14.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法官管理处(原基层工作处)职责
1.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任前审核、续职审核及补员审批、呈报工作;
2.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3.负责本院及基层院司法*警衔授予、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4.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官证、工作证、其他证件的制发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全市*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因公牺牲的法官的申报、抚恤金发放工作;
7.负责全市*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8.负责本院事业单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工资、福利、津补贴、退休、辞退工作;
10.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信息统计和呈报工作。
三、宣教处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培训工作;
3.负责全市*宣传工作;
4.负责全市*集体和个人的评先、奖励、表彰等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新闻发布会、对本院采访、接待及处理工作;
6.负责协调本院处级干部轮训工作;
7.负责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老干部处职责
1.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2.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医疗保健、报刊订阅、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组织文体活动等工作;
3.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增补工资、福利费用、补贴,走访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及善后处理事宜;
5.负责承担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机关*职责
1.负责本院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本院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事务工作;
3.负责机关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工、妇、团组织的相关活动工作;
5.负责制定本院党员发展规划及落实工作;
6.负责本院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本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会议记录的整理和会议记录的编写工作;
3.负责院长信件的回复和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上级机关及领导的交办、转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省院和最高院通报、季报的起草和报送工作;
6.负责本院文件的收发、转办、借阅等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
8.负责院印和印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院党组及本院文件的编号、打印、发送工作;
10.负责做好上级机关和外来单位来我院的接待工作;
11.负责本院的文印工作;
12.负责本院行政值班工作;
13.负责本院公务用车的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15.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司法行政装备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
①负责本院年度财务支出预算和决算工作;
②负责对全院经费的管理安排工作和银行结算事宜;
③负责接待安排财政、审计和上级院的稽查、审计和检查工作;
④负责本院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⑤负责本院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负责本院档案和档案资料管理,指导、监督基层院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办公设施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院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登记入库、领用和盘点工作;
5.负责本院机关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本院印刷厂、刑场、食堂、洗衣房、浴室、理发室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车辆指标审批、购置工作;
8.负责全市*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建设、规划和立项审批工作;
9.负责全市*法官、司法*专业服装、警衔标志制作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市**支、弹药、戒具的划拨、分配、收缴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院赃款、赃物的登记管理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3:51
一、组织干部处(原干部人事处)职责
1.负责办理院党组会事务及决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2.负责全市*党建工作;
3.负责本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
4.负责本院后备干部遴选、管理、培养和使用工作;
5.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绩效考核、调配工作;
6.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职级评定、晋升的审核、呈报工作;
7.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法律职务的任免提请、呈报工作;
8.负责本院组织机构、编制配置、部门职责调整工作;
9.负责本院、协助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招聘、遴选、录用工作;
10.负责本院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工作;
11.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工作纪律、作风督导检查工作;
12.负责对基层*班子协管具体工作;
13.负责协助基层院机构编制、法庭设置、更名和撤消工作;
14.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法官管理处(原基层工作处)职责
1.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任前审核、续职审核及补员审批、呈报工作;
2.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3.负责本院及基层院司法*警衔授予、晋升、取消的审核、呈报工作;
4.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官证、工作证、其他证件的制发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全市*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因公牺牲的法官的申报、抚恤金发放工作;
7.负责全市*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8.负责本院事业单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本院法官及干部的工资、福利、津补贴、退休、辞退工作;
10.负责本院及基层院法官及干部的人事信息统计和呈报工作。
三、宣教处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全市*培训工作;
3.负责全市*宣传工作;
4.负责全市*集体和个人的评先、奖励、表彰等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新闻发布会、对本院采访、接待及处理工作;
6.负责协调本院处级干部轮训工作;
7.负责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老干部处职责
1.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2.负责组织本院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医疗保健、报刊订阅、健康疗养、参观考察、组织文体活动等工作;
3.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增补工资、福利费用、补贴,走访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及善后处理事宜;
5.负责承担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机关*职责
1.负责本院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本院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事务工作;
3.负责机关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工、妇、团组织的相关活动工作;
5.负责制定本院党员发展规划及落实工作;
6.负责本院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本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会议记录的整理和会议记录的编写工作;
3.负责院长信件的回复和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上级机关及领导的交办、转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省院和最高院通报、季报的起草和报送工作;
6.负责本院文件的收发、转办、借阅等管理工作;
7.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
8.负责院印和印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院党组及本院文件的编号、打印、发送工作;
10.负责做好上级机关和外来单位来我院的接待工作;
11.负责本院的文印工作;
12.负责本院行政值班工作;
13.负责本院公务用车的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15.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司法行政装备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
①负责本院年度财务支出预算和决算工作;
②负责对全院经费的管理安排工作和银行结算事宜;
③负责接待安排财政、审计和上级院的稽查、审计和检查工作;
④负责本院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⑤负责本院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负责本院档案和档案资料管理,指导、监督基层院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本院办公设施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院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登记入库、领用和盘点工作;
5.负责本院机关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本院印刷厂、刑场、食堂、洗衣房、浴室、理发室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车辆指标审批、购置工作;
8.负责全市*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办公用房建设、规划和立项审批工作;
9.负责全市*法官、司法*专业服装、警衔标志制作和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市**支、弹药、戒具的划拨、分配、收缴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院赃款、赃物的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