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ghz无线技术的宽带无线接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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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5

一、5725 - 5850 MHz(5.8ghz)频段作为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高速无线局域网、宽带无线接入系统、蓝牙技术设备及车辆无线自动识别系统等无线电台站的共用频段。
符合技术要求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在5725 - 5850MHz频段内与无线电定位业务及工业、科学和医疗等非无线通信设备共用频率,均为主要业务。
二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一) 工作频率范围:5725 - 5850 MHz
(二) 发射功率:≤500 mW 和≤27 dBm
(三)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2 W 和≤33 dBm
(四) 最大功率谱密度:≤13 dBm / MHz 和≤19 dBm / MHz (EIRP)
(五) 载频容限:20 ppm
(六) 带外发射功率(EIRP):≤-80 dBm / Hz (≤5725MHz或≥5850MHz)
(七) 杂散发射(辐射)功率:
≤-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
≤-40 dBm / 1 MHz (2400 ~ 2483.5 MHz)
≤-40 dBm / 1 MHz (3400 ~ 3530 MHz)
≤-33 dBm / 100 kHz (5725 ~ 5850 MHz)(注: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
≤-30 dBm / 1 MHz (其它1 ~ 40 GHz)
三、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射频部分与其天线必须按照一体化设计和生产,其外部的调整或控制装置仅用于在型号核准的技术指标范围内进行调整或控制。在设置使用时,不得擅自改用其它天线或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
四、5.8GHz频段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占用费,按照《关于发布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信部无[2001]226号)规定的频率占用费标准执行,即:40元/MHz/基站,按核准带宽收,不足1MHz按1MHz收取。
五、设置使用5.8GHz频段无线电发射台站,必须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在室外环境设置使用点对点通信方式的扩频通信系统或点对多点通信方式的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的中心站和其它固定无线电台站,须领取电台执照。
六、设置使用5.8GHz频段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无线局域网、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无线电台站,原则上用于公众网无线接入通信,运营企业须取得相应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七、交通管理部门利用5.8GHz频段设置车辆自动识别等交通管理专用无线电台站,须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台站审批手续,并交纳频率占用费。
八、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台站不得对合法无线电定位台站产生有害干扰,若产生干扰,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在该频段内的其它无线电台站受到干扰时不受保护,原则上应自行解决或协商解决。为便于协调而需查找干扰源,可请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助查找。
九、生产、进口、销售和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型号核准证。
各生产、进口、销售单位、企业在有关5.8GHz频段无线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宣传品、广告等营销行为中,均不得出现类似“无须审批”的内容。
十、在5.8GHz频段内研发新技术、新业务的无线电设备,按照《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
为促进多种系统与技术有效共用5.725-5.85 GHz频段,应积极鼓励每种系统的技术创新,努力增强自身系统在共存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并增强其工作的可靠性与可用性。 一、开放频段
5.8GHz频段为开放频段,不像3.5GHz或者26GHz频点需要招标分配,因此获得5.8GHz频点相对比较容易,只需要到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并备案即可。运营商在没有其它频段可用的情况下,申请使用5.8GHz频段无疑是一种理想的选择。
二、信道划分及载波带宽
5.8GHz频段范围是从5725MHz到5850MHz共有125MHz。国家主管部门并没有强行规定5.8GHz设备的信道带宽及划分方式。因此各个厂家的5.8GHz设备在信道划分及载波带宽也不尽相同,信道从4-10个不等,信道带宽从6MHz-35MHz不等。从频率规划和蜂窝组网角度来看,信道越多越好(至少需要4-6个不重叠),可以很好地避免干扰;但反过来看,如果信道带宽太小,在相同调制方式下,业务带宽就会比较小。因此从频率规划和业务带宽综合考虑,既要能很好进行频率规划又要有较宽的业务带宽,5.8GHz系统信道带宽为15MHz到25MHz范围比较合理。
三、调制方式及业务带宽
5.8GHz频段没有规定上下行信道范围,因此多数5.8GHz系统空中采用TDD方式,上下行共用一个信道。其业务带宽指标一般指上下行业务带宽之和。5.8GHz接入系统调制方式有BPSK、QPSK、8QAM、16QAM、QAM等,业务带宽从6Mbps到70Mbps不等。调制方式的选择主要和覆盖距离、链路情况等相关。以信道带宽为20MHz为例,采用QPSK的调制方式,业务带宽可以达到18Mbps,采用16QAM的调制方式,业务带宽可以达到51Mbps。
四、传播特性及覆盖距离
5.8GHz与3.5GHz一样受雨率影响很小,在16mm/h的雨量下,雨衰为0.06dB/KM,也就是每10公里雨衰为0.6dB,在做无线链路设计时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单载波5.8GHz系统,基站与端站之间通常要求视距;对于采用OFDM技术的5.8GHz系统,基站与端站之间可以不要求视距。5.8GHz点对多点系统覆盖距离通常可以达到5公里-10公里。覆盖距离主要和系统调制方式有关,如采用QPSK方式时,覆盖距离可达10公里,采用16QAM方式时,覆盖距离为5公里。对于中小城市而言,使用1-3个5.8GHz基站,每基站4-6个扇区,就基本上可以覆盖城区大部分范围了。5.8GHz点对点系统使用抛物面定向天线,覆盖最远可达到80公里。
五、协议标准及QoS
5.8GHz带宽无线接入系统采用的协议有802.11a、私有协议。目前还没有完全依据802.16标准开发的5.8GHz系统。QoS方面,5.8GHz系统多数支持最大*带宽、最小保证带宽及多业务流优先级的保证。多业务流优先级保证通过判别IP包的TOS字段识别不同的业务流,对视频、VoIP等业务流提供比普通IP业务更高的优先级别。从而保证视频、VoIP业务的服务质量。因为多数5.8GHz宽带无线接入系统定位为纯IP接入,通过VoIP方式解决语音接入,所以具有多业务流优先级保证尤为重要。 通过数字微波解决GSM、CDMA、PCS基站互联问题,已经是十分普遍了。目前运营商仍然会大量架设基站解决偏远不发达地区的通话问题,而这些地区又正欠缺通信基础设施。基站之间需要1-4个E1传输通道,在这种情况下容量要求不大的情况下,使用有线传输做基站互联投资太大。通过无线接入解决E1传输问题无疑更加合理。在链型组网中,可以通过点对点微波逐级向下传输,方案简单实用。使用5.8GHz点对点微波系统,具有以下一些优势:1)频段开放,易于申请。2)容量丰富,1-4个E1可选。3)OFDM技术,对于视距无法到达的基站点,仍然可以进行接入。因此5.8GHz点对点微波系统在该类解决方案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35

一、5725 - 5850 MHz(5.8ghz)频段作为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高速无线局域网、宽带无线接入系统、蓝牙技术设备及车辆无线自动识别系统等无线电台站的共用频段。
符合技术要求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在5725 - 5850MHz频段内与无线电定位业务及工业、科学和医疗等非无线通信设备共用频率,均为主要业务。
二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一) 工作频率范围:5725 - 5850 MHz
(二) 发射功率:≤500 mW 和≤27 dBm
(三)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2 W 和≤33 dBm
(四) 最大功率谱密度:≤13 dBm / MHz 和≤19 dBm / MHz (EIRP)
(五) 载频容限:20 ppm
(六) 带外发射功率(EIRP):≤-80 dBm / Hz (≤5725MHz或≥5850MHz)
(七) 杂散发射(辐射)功率:
≤-36 dBm / 100 kHz (30 ~ 1000 MHz)
≤-40 dBm / 1 MHz (2400 ~ 2483.5 MHz)
≤-40 dBm / 1 MHz (3400 ~ 3530 MHz)
≤-33 dBm / 100 kHz (5725 ~ 5850 MHz)(注: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
≤-30 dBm / 1 MHz (其它1 ~ 40 GHz)
三、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射频部分与其天线必须按照一体化设计和生产,其外部的调整或控制装置仅用于在型号核准的技术指标范围内进行调整或控制。在设置使用时,不得擅自改用其它天线或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
四、5.8GHz频段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占用费,按照《关于发布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信部无[2001]226号)规定的频率占用费标准执行,即:40元/MHz/基站,按核准带宽收,不足1MHz按1MHz收取。
五、设置使用5.8GHz频段无线电发射台站,必须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在室外环境设置使用点对点通信方式的扩频通信系统或点对多点通信方式的无线局域网、无线接入系统的中心站和其它固定无线电台站,须领取电台执照。
六、设置使用5.8GHz频段点对点或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无线局域网、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无线电台站,原则上用于公众网无线接入通信,运营企业须取得相应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七、交通管理部门利用5.8GHz频段设置车辆自动识别等交通管理专用无线电台站,须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台站审批手续,并交纳频率占用费。
八、在该频段内的无线电台站不得对合法无线电定位台站产生有害干扰,若产生干扰,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在该频段内的其它无线电台站受到干扰时不受保护,原则上应自行解决或协商解决。为便于协调而需查找干扰源,可请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助查找。
九、生产、进口、销售和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型号核准证。
各生产、进口、销售单位、企业在有关5.8GHz频段无线电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宣传品、广告等营销行为中,均不得出现类似“无须审批”的内容。
十、在5.8GHz频段内研发新技术、新业务的无线电设备,按照《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
为促进多种系统与技术有效共用5.725-5.85 GHz频段,应积极鼓励每种系统的技术创新,努力增强自身系统在共存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并增强其工作的可靠性与可用性。 一、开放频段
5.8GHz频段为开放频段,不像3.5GHz或者26GHz频点需要招标分配,因此获得5.8GHz频点相对比较容易,只需要到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并备案即可。运营商在没有其它频段可用的情况下,申请使用5.8GHz频段无疑是一种理想的选择。
二、信道划分及载波带宽
5.8GHz频段范围是从5725MHz到5850MHz共有125MHz。国家主管部门并没有强行规定5.8GHz设备的信道带宽及划分方式。因此各个厂家的5.8GHz设备在信道划分及载波带宽也不尽相同,信道从4-10个不等,信道带宽从6MHz-35MHz不等。从频率规划和蜂窝组网角度来看,信道越多越好(至少需要4-6个不重叠),可以很好地避免干扰;但反过来看,如果信道带宽太小,在相同调制方式下,业务带宽就会比较小。因此从频率规划和业务带宽综合考虑,既要能很好进行频率规划又要有较宽的业务带宽,5.8GHz系统信道带宽为15MHz到25MHz范围比较合理。
三、调制方式及业务带宽
5.8GHz频段没有规定上下行信道范围,因此多数5.8GHz系统空中采用TDD方式,上下行共用一个信道。其业务带宽指标一般指上下行业务带宽之和。5.8GHz接入系统调制方式有BPSK、QPSK、8QAM、16QAM、QAM等,业务带宽从6Mbps到70Mbps不等。调制方式的选择主要和覆盖距离、链路情况等相关。以信道带宽为20MHz为例,采用QPSK的调制方式,业务带宽可以达到18Mbps,采用16QAM的调制方式,业务带宽可以达到51Mbps。
四、传播特性及覆盖距离
5.8GHz与3.5GHz一样受雨率影响很小,在16mm/h的雨量下,雨衰为0.06dB/KM,也就是每10公里雨衰为0.6dB,在做无线链路设计时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单载波5.8GHz系统,基站与端站之间通常要求视距;对于采用OFDM技术的5.8GHz系统,基站与端站之间可以不要求视距。5.8GHz点对多点系统覆盖距离通常可以达到5公里-10公里。覆盖距离主要和系统调制方式有关,如采用QPSK方式时,覆盖距离可达10公里,采用16QAM方式时,覆盖距离为5公里。对于中小城市而言,使用1-3个5.8GHz基站,每基站4-6个扇区,就基本上可以覆盖城区大部分范围了。5.8GHz点对点系统使用抛物面定向天线,覆盖最远可达到80公里。
五、协议标准及QoS
5.8GHz带宽无线接入系统采用的协议有802.11a、私有协议。目前还没有完全依据802.16标准开发的5.8GHz系统。QoS方面,5.8GHz系统多数支持最大*带宽、最小保证带宽及多业务流优先级的保证。多业务流优先级保证通过判别IP包的TOS字段识别不同的业务流,对视频、VoIP等业务流提供比普通IP业务更高的优先级别。从而保证视频、VoIP业务的服务质量。因为多数5.8GHz宽带无线接入系统定位为纯IP接入,通过VoIP方式解决语音接入,所以具有多业务流优先级保证尤为重要。 通过数字微波解决GSM、CDMA、PCS基站互联问题,已经是十分普遍了。目前运营商仍然会大量架设基站解决偏远不发达地区的通话问题,而这些地区又正欠缺通信基础设施。基站之间需要1-4个E1传输通道,在这种情况下容量要求不大的情况下,使用有线传输做基站互联投资太大。通过无线接入解决E1传输问题无疑更加合理。在链型组网中,可以通过点对点微波逐级向下传输,方案简单实用。使用5.8GHz点对点微波系统,具有以下一些优势:1)频段开放,易于申请。2)容量丰富,1-4个E1可选。3)OFDM技术,对于视距无法到达的基站点,仍然可以进行接入。因此5.8GHz点对点微波系统在该类解决方案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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