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管理办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55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9

摘要关于实施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的意见根据《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令第99号),参照*大走访工作办公室推广的“精准帮扶‘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经验,为做好我镇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夹心层”帮扶工作 ,真正做到帮扶 “一户不落”,参照县委、县*《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宝委发【2016】41号),根据“聚焦富民.助力发展”大走访收集的建议,经10月14日镇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现制定我镇“十三五”时期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意见。一、实施范围在“十三五”期间,户籍在我镇且实际在镇居住的社区居民,凡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镇级建档立卡户(镇级建档立卡户,只享受镇级*帮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000元;(二)家庭属于“支出型家庭”:指的是由于家庭成员发生重特大疾病,突发性灾难,导致返贫,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二、申报程序由所在社区居民对照实施范围填报申报表,并附家庭状况照片,社区“两委”召开会议初次审核后,进行申报公示。公示完毕报镇扶贫办、监察室二次审核,最后镇有关会议集体审定。审定名单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扶贫办进行建档立卡,并实行动态调整。三、帮扶措施(一)实施结对帮扶。由镇扶贫办牵头,广泛开展党员干部、工商企业结对挂钩帮扶活动,落实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务实有效帮扶方案。(二)实施不定期慰问。根据县扶贫办不定期的部署,参照镇对农村低收入农户慰问标准,由镇*将居民建档立卡户统一纳入慰问范围。(三)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具体减免标准范围,由镇扶贫办根据有关文件执行。(四)实施教育资助。镇级建档立卡户中的就学子女,凡考入大专、本科及以上的, 一次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的助学金。鼓励其他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向上争取,确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五)实施临时救助。对“支出型”家庭在获得赔偿保险救助后,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镇民政办(慈善会)可以给予一次性帮扶1000元—3000元,也可由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申请给予一次性救助。对于重大疾病患者及突发事故,镇慈善会先给予救助。县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物业产业项目新增租金部分可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应急救助和困难补助。(六)实施就业扶持。建立低收入困难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由社区逐户建立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6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实施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的意见 根据《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令第99号),参照*大走访工作办公室推广的“精准帮扶‘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经验,为做好我镇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夹心层”帮扶工作 ,真正做到帮扶 “一户不落”,参照县委、县*《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宝委发【2016】41号),根据“聚焦富民.助力发展”大走访收集的建议,经10月14日镇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现制定我镇“十三五”时期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意见。一、实施范围在“十三五”期间,户籍在我镇且实际在镇居住的社区居民,凡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镇级建档立卡户(镇级建档立卡户,只享受镇级*帮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000元;(二)家庭属于“支出型家庭”:指的是由于家庭成员发生重特大疾病,突发性灾难,导致返贫,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二、申报程序由所在社区居民对照实施范围填报申报表,并附家庭状况照片,社区“两委”召开会议初次审核后,进行申报公示。公示完毕报镇扶贫办、监察室二次审核,最后镇有关会议集体审定。审定名单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扶贫办进行建档立卡,并实行动态调整。三、帮扶措施(一)实施结对帮扶。由镇扶贫办牵头,广泛开展党员干部、工商企业结对挂钩帮扶活动,落实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务实有效帮扶方案。(二)实施不定期慰问。根据县扶贫办不定期的部署,参照镇对农村低收入农户慰问标准,由镇*将居民建档立卡户统一纳入慰问范围。(三)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具体减免标准范围,由镇扶贫办根据有关文件执行。(四)实施教育资助。镇级建档立卡户中的就学子女,凡考入大专、本科及以上的, 一次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的助学金。鼓励其他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向上争取,确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五)实施临时救助。对“支出型”家庭在获得赔偿保险救助后,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镇民政办(慈善会)可以给予一次性帮扶1000元—3000元,也可由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申请给予一次性救助。对于重大疾病患者及突发事故,镇慈善会先给予救助。县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物业产业项目新增租金部分可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应急救助和困难补助。(六)实施就业扶持。建立低收入困难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由社区逐户建立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麻烦给个赞,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9

摘要关于实施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的意见根据《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令第99号),参照*大走访工作办公室推广的“精准帮扶‘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经验,为做好我镇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夹心层”帮扶工作 ,真正做到帮扶 “一户不落”,参照县委、县*《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宝委发【2016】41号),根据“聚焦富民.助力发展”大走访收集的建议,经10月14日镇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现制定我镇“十三五”时期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意见。一、实施范围在“十三五”期间,户籍在我镇且实际在镇居住的社区居民,凡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镇级建档立卡户(镇级建档立卡户,只享受镇级*帮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000元;(二)家庭属于“支出型家庭”:指的是由于家庭成员发生重特大疾病,突发性灾难,导致返贫,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二、申报程序由所在社区居民对照实施范围填报申报表,并附家庭状况照片,社区“两委”召开会议初次审核后,进行申报公示。公示完毕报镇扶贫办、监察室二次审核,最后镇有关会议集体审定。审定名单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扶贫办进行建档立卡,并实行动态调整。三、帮扶措施(一)实施结对帮扶。由镇扶贫办牵头,广泛开展党员干部、工商企业结对挂钩帮扶活动,落实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务实有效帮扶方案。(二)实施不定期慰问。根据县扶贫办不定期的部署,参照镇对农村低收入农户慰问标准,由镇*将居民建档立卡户统一纳入慰问范围。(三)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具体减免标准范围,由镇扶贫办根据有关文件执行。(四)实施教育资助。镇级建档立卡户中的就学子女,凡考入大专、本科及以上的, 一次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的助学金。鼓励其他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向上争取,确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五)实施临时救助。对“支出型”家庭在获得赔偿保险救助后,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镇民政办(慈善会)可以给予一次性帮扶1000元—3000元,也可由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申请给予一次性救助。对于重大疾病患者及突发事故,镇慈善会先给予救助。县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物业产业项目新增租金部分可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应急救助和困难补助。(六)实施就业扶持。建立低收入困难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由社区逐户建立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6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实施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的意见 根据《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令第99号),参照*大走访工作办公室推广的“精准帮扶‘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经验,为做好我镇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夹心层”帮扶工作 ,真正做到帮扶 “一户不落”,参照县委、县*《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宝委发【2016】41号),根据“聚焦富民.助力发展”大走访收集的建议,经10月14日镇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现制定我镇“十三五”时期社区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帮扶意见。一、实施范围在“十三五”期间,户籍在我镇且实际在镇居住的社区居民,凡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纳入镇级建档立卡户(镇级建档立卡户,只享受镇级*帮扶)。(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000元;(二)家庭属于“支出型家庭”:指的是由于家庭成员发生重特大疾病,突发性灾难,导致返贫,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二、申报程序由所在社区居民对照实施范围填报申报表,并附家庭状况照片,社区“两委”召开会议初次审核后,进行申报公示。公示完毕报镇扶贫办、监察室二次审核,最后镇有关会议集体审定。审定名单进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扶贫办进行建档立卡,并实行动态调整。三、帮扶措施(一)实施结对帮扶。由镇扶贫办牵头,广泛开展党员干部、工商企业结对挂钩帮扶活动,落实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务实有效帮扶方案。(二)实施不定期慰问。根据县扶贫办不定期的部署,参照镇对农村低收入农户慰问标准,由镇*将居民建档立卡户统一纳入慰问范围。(三)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具体减免标准范围,由镇扶贫办根据有关文件执行。(四)实施教育资助。镇级建档立卡户中的就学子女,凡考入大专、本科及以上的, 一次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的助学金。鼓励其他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向上争取,确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五)实施临时救助。对“支出型”家庭在获得赔偿保险救助后,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镇民政办(慈善会)可以给予一次性帮扶1000元—3000元,也可由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申请给予一次性救助。对于重大疾病患者及突发事故,镇慈善会先给予救助。县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物业产业项目新增租金部分可用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应急救助和困难补助。(六)实施就业扶持。建立低收入困难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由社区逐户建立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麻烦给个赞,亲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