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陪产假有多少天。(广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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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6:28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1、广东省男职工计划生育内生育子女可以享受15日陪产假。2、计划内生育二孩,广东男职工也享受15日陪产假。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7:46

晚育的给男方10天的陪产假
其他没有。
晚育的定义:晚婚的后生育的,或者年满24岁后怀孕的且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9:21

广东的改了三次法,害得我找了半死。
这是最终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2211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11:12

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局官网查询关于假期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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