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六个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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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7:27

土地征收的六个补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这是针对土地的;
2、个是安置补偿费,这是针对人的;
3、是地上附属物,这是针对地上所建的建筑物;
4、青苗补偿费;
5、农村村民住宅补助费;
6、被征收地土地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是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重要制度,许多国家的法律均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7:27

你好,集体土地征收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及社会保障费等。原则上来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是不可以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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