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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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4:25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资格*,仓储合同的被告人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条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