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4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1:09
你说的不错,按那条规则就是这样,但是那只是那条的意思,还有其他的
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守则
为提高证券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行业的信誉,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健发展,制定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操守“十六字”,及行为准则“八要十不准”,供证券业从业人员严格自律,自觉遵守。
证券从业人员行为操守(十六字)
遵纪守法 勤勉尽责 廉洁自律 文明服务
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八要十不准)
八要:
1、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市场有关规章制度;
2、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准确、及时执行客户指令,保守客户秘密;
5、要热情诚恳,文明礼貌,树立“客户至上”的职业道德风尚;
6、要服从管理,规范服务,忠于职守,维持证券交易中的正常秩序;
7、要团结同事,协调合作,妥善处理业务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8、要珍惜证券业职业荣誉,自觉维护本行业及本单位的声誉。
十不准:
1、不准为自己或亲友买卖证券;
2、不准向客户提供虚假及不负责任的信息,以诱导客户买卖;
3、不准与客户、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约定获取不正当利益;
4、不准对客户的交易作更改;
5、不准挪用客户的有价证券或资金、利用客户的名义或帐户买卖证券;
6、不准向他人泄露客户的委托事项及有关交易情况;
7、不准接受客户的买卖证券的全权委托;
8、不准为客户透支;
9、不准因本人或本单位的利益而影响或试图影响客户的交易行为;
10、不准有任何操纵市场行为。
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看看10不准的第1条,你能看懂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1:09
简单的说 就是不准买卖证券
证券本来就是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买卖活动
不准进行投机,就是不准买卖证券了
所以意思就是证券经纪人不准买卖证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1:10
可以这样理解,但是你要想清楚怎么能够表现出你不是以投机为目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01:10
既然你是从业人员了,买卖股票就是“利用职务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