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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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3 03:09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除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应登记或者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前,有未接受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处理。
第三十四条 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在慢速车道行驶;大客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但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
(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和摩托车,只准在辅路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年检(包括受托年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3 03:09
轻便:外观、实骑、总检签字、交钱、照相、等审批、检字。
其他:外观、灯光、上线尾气及线上检测,总检签字、交钱、照相、检字。
除灯光外任何不合格都要回去自己修,除非托人。
手续是:行驶本、有效期内的保险副本、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