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举报后不可以撤案。当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可以要求放弃涉及自身权益的诉求,但不能撤回举报。因为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不在举报人手中。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一、不想举报了怎么撤销1、不想举报了撤销方式如下:(1)如果举报还是在处理中,还未做出处理结果的时候,举报方可以通过举报入口自办取消举报;(2)尚在处理期的投诉,可由投诉方进行撤销操作。若已处理结束的,则需由投诉发注册邮箱发信件至客服邮箱,告知具体事宜申请撤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举报要具备哪些条件1、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具体行为线索等资料;2、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