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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可以撤回吗?

2025-01-15 来源:爱站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 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 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条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靠群众,方便举报;(二)依法、及时、高效;(三)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四)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五)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举报后不可以撤案。当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可以要求放弃涉及自身权益的诉求,但不能撤回举报。因为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不在举报人手中。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一、不想举报了怎么撤销1、不想举报了撤销方式如下:(1)如果举报还是在处理中,还未做出处理结果的时候,举报方可以通过举报入口自办取消举报;(2)尚在处理期的投诉,可由投诉方进行撤销操作。若已处理结束的,则需由投诉发注册邮箱发信件至客服邮箱,告知具体事宜申请撤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举报要具备哪些条件1、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具体行为线索等资料;2、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 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 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条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靠群众,方便举报;(二)依法、及时、高效;(三)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四)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五)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第2种观点: 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撤回方式如下:1、打开软件,点击头像;2、在个人信息页面里点击进入设置;3、进入设置页面,点击咨询投诉建议;4、进入页面后,找到已经提交的投诉和建议,点击撤回即可。国家信访局的职能如下: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2、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3、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4、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5、综合协调指导全国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国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法律依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的规定》第二条 统筹实地督查的信访事项主要范围是,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涉及省际、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实地督查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进行撤回。举报后,是否查证的决定权就不在举报人了,由纪委视情况组织查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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