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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可否单方面撤销举报?

2025-01-15 来源:爱站旅游
第1种观点: 不允许举报人撤回举报。实名举报是需要进行查证的,因此不能进行撤回,举报后,由纪委视情况组织查证。实名举报根据规定,必须经过核实,所以举报后,不管你是否撤回举报,都是会进行核实的,所以是否核实的决定权不在举报人,而在纪委等相关部门。一旦进行实名举报,就会进入相应的法律或政府程序,而如果你想要撤回举报,那就得承认举报是假的,也就是诬告,情况不严重的还好处理,但如果情况严重或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的,那举报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举报是群众针对违法犯罪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匿名或者实名反映,是揭露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常见于经济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比较隐匿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对事实的了解有错误,可以向接受举报的单位提出撤回的申请,但是能否撤回举报是接受举报单位的职权。这个问题上只要举报人不是故意诬告,都没有其他责任的法律依据:《关于实名举报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对实名举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举报中心)应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受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举报线索,应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或另向有关单位投诉。也可经举报人同意,转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在受理举报后三个月内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在查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采取当面或电话、信函及其它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实名举报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当面向举报人反馈,反馈时承办部门应先核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当面反馈确有困难的,可电话向举报人反馈,给予结论性答复。反馈情况记录在《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件反馈意见表》。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有异议的,承办部门应认真听取和详细记录举报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及时抄送信访举报部门存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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