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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的离婚协议还管用吗?

2024-12-21 来源:爱站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有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 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第二、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第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离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次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3种观点: 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对双方都是具有约定力的,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双方自愿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适当的处理时,即会发给离婚证。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自离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需要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有三种情况: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 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2、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离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次日起算。【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2种观点: 离婚协议2年后仍旧有效,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分析】离婚协议2年后仍旧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就生效了。离婚协议,是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这也说明,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按照双方的意愿来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1种观点: 目前离婚冷静期是30天时效,是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后就失效了。因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的有效时间是长期的。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夫妻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所以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3年。离婚协议书只有在男女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备案才生效。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需按照协议书履行义务。建议应当谨慎签署,有需要请向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咨询,避免婚后纠纷。它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2种观点: 不一定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所以因离婚协议书产生纠纷的,3年后向法院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败诉。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第二,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第三,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第四,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不以协议离婚为前提。一、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自愿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前提和基础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的、真实的、一致的。2、夫妻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的自愿、真实和一致,采取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对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没有要求。3、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达成协议。协议离婚中的“协议”,不仅指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也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协议。该协议称为离婚协议,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和给付形式,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权的行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都可以作为协议的内容写入其中。离婚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签字,并提交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离婚协议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一方被胁迫签订离婚协议,属于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4、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为确保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法律要求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代理。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5、“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依夫妻双方需要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俗称的“离婚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这这一期限内,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权债务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夫妻任何一方均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自愿,但离婚诉讼不要求夫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征求对方的同意。离婚诉讼包括调解和判决两个阶段。调解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属于诉讼内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有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 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第二、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算。第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离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自发现之次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离婚证没拿到,反悔都不生效,领取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后,协议生效。而且这种有效是有条件的,即双方离婚。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涉及的是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及因人身关系解除引发的财产关系的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2种观点: 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再更改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因此,若双方均已签订离婚协议,并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则该份协议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若一方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另一方可以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下,除非您有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签订离婚协议并非您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到欺诈、胁迫情形,否则实践中很难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需要提醒您注意,新的司法解释有一个重大修改,即原《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中有一个“一年之内”的时间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条没有这个时间规定,此情况下,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有关三年的一般规定,即理解为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果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应当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两个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手续的话,这个离婚协议书就是一纸生效的。如果只是写了离婚协议书,还没有办理离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才可以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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