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临时身份证相关的户籍部门是可以查询的。无论是在其他派出所还是到车站办理“乘车临时身份证明“,相关部门办理证件都会有所记录的,因此都是可以被查询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3种观点: 一、临时身份证在哪办1、临时身份证在公安机关办。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内地定居的香港、澳门同胞,回大陆定居的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被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年满16周岁的也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二、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如下: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