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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法律问题

2024-12-21 来源:爱站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接待和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常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办法》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厉行节约,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在会议举办地有住房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一般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就餐,不安排宴请,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中餐不饮酒,同城活动不安排用餐。《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法律依据:《浙江制定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接待和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充分领会精神实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作为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贸促会总支部要负责各支部的学习贯彻工作,机关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使全体党员干部更好地领会中央的要求。法律依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第一条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到基层调研应确定明确的调研主题。调研指导工作,既要发现成绩也要发现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应当将调研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委领导调研时,应严格控制共同参与调研的人数,按照调研主题的必要性确定参加共同调研的人员,调研地的卫计单位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二人。调研考察时的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超规格的住房安排,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摆放水果。法律依据:《来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规范调研考察(一)到基层调研应确定明确的调研主题。调研活动应当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深入基层(现场)、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调研点的选择要有代表性。不得为调研“踩点”,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防止调研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委领导每年抽出30天左右的时间到基层调研。科级领导每年要抽出20天左右的时间到基层调研。调研形式包括经常性调研、到基层驻点调研和统一安排的集中调研。(二)调研指导工作,既要发现成绩也要发现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应当将调研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调研发现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委党组报告。(三)委领导调研时,应严格控制共同参与调研的人数,按照调研主题的必要性确定参加共同调研的人员,调研地的卫计单位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二人。(四)调研点有高铁或者动车通达的,应当按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调研点没有高铁或者动车通达的,可以集体乘坐市机关事务局车管中心公务用车或者在公车租赁平台租车,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五)调研考察时的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超规格的住房安排,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摆放水果。(六)到基层调研期间,一律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水牌、电子屏幕及横幅),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摆花草,不安排接见合影。(七)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但不得接受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注意节俭、不能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调研考察期间,应当按照规定主动结算食宿费用,到乡镇开展调研的,应当主动执行乡镇公务“零接待”制度。(八)调研考察期间不得参加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能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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