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1种观点: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种观点: 导致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事项主要如下: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均须遵照一定程序。协议解除,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效力。若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则应遵守特别程序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合同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失。一、业主如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可能造成的损失,物业服务人完全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另行主张,但不得以此为由阻却业主单方解除权的行使。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是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前置程序,它直接决定了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具备正当性,如果未能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则不能产生全体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通过通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救济。物业服务的持续性、复杂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业主提前较长的时间通知物业公司。提前通知的作用在于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给予物业服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安排合同解除后的交接事宜,另外也提供了确定合同解除时间的基准日期。当然,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民法典》还规定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不受六十日的限制。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常用解决方式1、双方协商解决,无论是业主间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或是业主与其他第三者间的纠纷都可首先通过调解,协商以得到纠纷的圆满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物业管理协会或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或是申请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理部门调解。3、对于一些严重的侵权行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