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物业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一般没有效。原则上,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可以依法续聘。否则,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如果没有依法续聘但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原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成立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解除。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内的业主可以决定自行管理小区的事务,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人进行管理。如果业主决定委托物业管理人管理小区的,应当与物业管理人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应当包括服务期限等合同条款。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可以决定续聘。如果业主没有决定续聘,则原则上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时,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但有一个例外情形。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没有决定续聘,但是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物业服务人继续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则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之间成立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时,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有权选择续签合同或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确保物业管理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没有达成新合同,原物业服务企业仍需提供服务,需协商解决方案。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应遵守相关法规,保障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维护业主权益。法律分析针对标题“如何提前解除未到期的物业合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答: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时,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具有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合同或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这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合同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可以自行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续签合同,或者依法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来提供服务。2.在续签合同或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时,需要注意相关程序和条件。例如,续签合同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则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并公示选聘结果。同时,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在解约前应充分考虑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不会对业主造成不利影响。3.如果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与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新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仍需继续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总之,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时,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具有重要的权利和责任。通过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妥善处理解约事宜,可以维护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结语在解除未到期的物业合同方面,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拥有重要的权利和责任。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他们可以选择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合同或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守程序和条件,并考虑物业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确保业主利益不受损害。如果无法达成新合同,原物业服务企业仍需继续提供服务,此时应协商解决方案,保障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通过遵守法规,妥善处理解约事宜,可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1种观点: 一、物业合同未到期如何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合同。不过,这也是有条件的。1、必须有持有20%以上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物业服务费用的投票权业主提议提前解除合同。2、在收到提议之日后1个月内,业主委员会应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3、在召开业主大会15日前,应将业主提议提前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时间、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及会议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15日,同时告知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4、提前解除合同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业主大会应当在作出决议后3日内,将解约原因、解约的时间和同意承担的违约责任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退出事宜,依法签订退管协议。5、同时,业主大会作出决议30日内,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合同情形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第2种观点: 物业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一般没有效。原则上,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可以依法续聘。否则,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如果没有依法续聘但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原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成立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解除。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内的业主可以决定自行管理小区的事务,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人进行管理。如果业主决定委托物业管理人管理小区的,应当与物业管理人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应当包括服务期限等合同条款。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可以决定续聘。如果业主没有决定续聘,则原则上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时,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但有一个例外情形。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没有决定续聘,但是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物业服务人继续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则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之间成立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更换物业服务提供商,但需要小区内所有业主代表共同成立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决定。物业服务提供商有责任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基本秩序,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业主委员会不同意解聘物业服务提供商,可以启动临时业主大会程序进行投票决定。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来更换物业服务提供商。然而,由于物业服务提供商服务的物业区域涉及多个小区业主,因此需要小区内所有业主代表共同成立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决定是否更换物业服务提供商。一、可以怎样解聘物业服务人?1、如果是前期物业,如果当事人的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地方法规应当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联系开发商或者请房屋管理部门督促开发商打报告,并准备好物业使用说明资料,启动筹备业主大会的程序。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必然要征询全体业主关于另聘或者续聘原物业企业的问题,到时候如果一半以上业主认为要另聘其他物业公司的,就可以了。2、如果目前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则应该要等到《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时,由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征询,征询内容和决定方式同上。3、如果已经有业主委员会了,而且业委会也同意解除合同,并已经征询过全体业主,已经有一半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应当给物业公司有一定时间做撤离的准备,也让新的物业公司有充分时间准备进驻当事人的小区。但是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的机会极少。4、如果业委会不同意解除合同,当事人又觉得一定要解除合同,而且相信本小区有极大一部分业主和当事人想的一样,当事人可以启动20%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是要注意一点,这20%不仅指的是户数,也指的是面积。到时候当事人必须要收集20%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否则无法满足《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条件。二、物业服务人有哪些责任?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所以想要解聘物业服务人,首先肯定不是谁单方面想要解聘就能够解聘的,必须要通过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来进行投票解聘,如果大家都有事先商量,那么最终就把商量的结果找一个具体的日子拿出来,然后公开公平的把物业解聘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结语业主大会是决定小区物业服务提供商的重要途径,但需要小区内所有业主代表共同成立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决定是否更换物业服务提供商。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