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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被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该担责

2025-01-05 来源:爱站旅游
第1种观点: “我家被歹徒入室抢劫财物2万多元,但是物业管理公司至今都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家住重庆五里店万丰花园小区的钟先生日前向本报如是反映此事,由此引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话题。据钟先生称,他的女儿女婿是万丰花园小区“丰润座”的住户。今年5月30日上午9时,其女儿一人在家洗澡时,3名歹徒从楼梯间的窗户爬进他们家的厨房,将其女儿的双手、双脚捆绑起来,并用菜刀威胁她,抢走价值2万多元的现金和首饰。事发后,他们一家人找到万丰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讨说法。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自身没有责任,但表示,可以免去钟家一年的物管费。记者昨日在钟先生家中看到,其厨房的窗户与楼梯间的窗户仅有1米左右的距离。钟先生称,出事时,属于公用面积的楼梯间的窗户并没有安装防盗窗,因此成为歹徒进出的“通道”。歹徒也正是利用这一点从楼梯间翻入他们家实施抢劫。但在钟先生拿出的他们购房时获得的广告单,上面清晰写道:“提供封闭式防盗系统和24小时固定岗哨,定时保安巡逻”。钟先生问:“我们每个月都按时交纳了物管费,他们也在广告上承诺了小区有这么多的安全措施,但为什么还是出了事?”为了证实物管公司是否有相关承诺,记者先与物管公司联系,要求采访,但被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记者遂乔装成购房者,来到万丰花园的售楼部,当问及花园的安全保卫怎么样时,售楼小姐十分自信地告诉记者:“我们这里有24小时保安巡逻,非常安全。”[各方论剑]律师: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重庆渝都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黄跃说:“物业管理公司对此应该负责任。”黄律师认为,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财产、人身安全负起了责任。业主在自己的家里被抢劫,无论怎样,物业管理公司都负有责任,只是责任的大小有区分而已。他举例说,如果歹徒是从小区的大门或翻墙进来实施抢劫的,则物业公司负有直接责任;如果是小区内的人员实施抢劫,则物业公司也负有间接的责任。如果像钟先生所说的那样,万丰花园楼梯间的窗户没有安装防护栏(如果防护栏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安装),导致歹徒得以进入业主家,那么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黄律师表示,虽然万丰花园仅仅是在广告上承诺“封闭式防盗系统和固定岗哨,24小时保安巡逻”,但是广告是面向社会宣传,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不履行,就是欺诈行为。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不等于保险公司“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无法对业主的每件事负责。”江山多娇的开发商刘飞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认为。他认为,小区的住户被歹徒入室抢劫,主要应该看小区的保安是否做到了尽职尽责。如果是保安的工作没有到位,那物业管理公司就应该承担责任;如果保安的工作没有疏忽,没有问题,那物业管理公司就不应该负有责任。物业管理协会:关键看合同物业管理协会一位黄姓负责人就此事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财产、人身安全无太大的责任。在判定有无责任时,主要是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是否有与财产、人身安全保障相关的条款。在本次事件中,则要看在发生抢劫时,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有无失职之处。楼梯间没有安装防护栏,应该由房屋的开发商负责,与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什么关系。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东西在小区被偷,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安全管理方,需要负一定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业主在小区内被抢劫的,物业管理如果履行了保安义务并且没有失职行为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保安的服务内容是负责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门户以外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否有责任取决于物业公司是否已经在合理范围内对业主进行了安全保障,是否已经尽到了合理的义务。已尽到义务的物业公司,对业主家失窃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东西在小区被偷,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安全管理方,需要负一定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公司是否承担小区内汽车被损、被盗的损害赔偿责任,首先车主要证明车辆是在小区内被划或被盗,其次确定和小区物业公司有无合同的约定,确定合同中约定收取的费用是停车费还是保管费。如果是保管费,物业公司应该负赔偿责任,若是停车费则不用负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物业公司又没有明确所收取费用的性质只是场地租赁费、不负责保管责任的,应当承担保管责任。另外,如果业主只是随意将车停在小区道路上或者别处,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能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过错,小区物业公司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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