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网上失业登记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一、失业登记审核过了还要办什么?失业补助审核通过后,还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二、办理失业证需要携带如下证件:1、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原件;3、婚育证明《计生证》;4、小一寸相片2张;5、各类人员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三、失业补助金领取程序如下:1、失业人员持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后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2、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3、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4、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3种观点: 深圳失业金登记办理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综上所述,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职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等。领取标准则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等。【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以宝安区为例: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网上预受理环节(申请人通过与否,会有短信通知);审查环节:申请人前往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纸质材料(材料也可通过邮政速递方式寄至窗口);等待结果(可通过公共就业服务网点查询结果)。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2种观点: 深圳失业金登记办理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综上所述,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职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等。领取标准则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等。【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籍人员需要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异地务工人员需要,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即可。法律依据:《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市户籍劳动者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统一使用《深圳市失业人员证》(以下简称《失业证》)。第三条 《失业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核发,全市通用。第五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一)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二)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含解聘工作关系)且用人单位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第1种观点: 深圳市的非深户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1、登记失业:非深户在失业后,需在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证件等;2、缴纳社保:失业登记后,非深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社保费用,完成社保缴费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具体缴费标准和时间等,需根据深圳市的政策规定而定;3、提交申请:符合领取条件的非深户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证件等,申请被批准后,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4、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时,非深户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领取凭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深圳市非深户领取失业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登记失业:在非深户失业后,需要在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时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证件等;2、缴纳社保:非深户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保费用,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具体缴费标准和时间等需根据深圳市的政策规定而定;3、提交申请:符合领取条件的非深户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证件等,申请被批准后,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4、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时,非深户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领取凭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5、维护个人社保权益: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非深户需及时查看个人社保账户,维护个人社保权益,确保社保缴费记录的准确性。综上所述,深圳市的非深户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具体流程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建议及时关注政策变化,了解最新的领取流程和政策规定。同时,失业期间需积极寻找工作机会,尽快重新就业,以便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 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 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深圳失业金登记办理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综上所述,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职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等。领取标准则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等。【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法律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1种观点: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具体如下:1、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年满60周岁能领失业金吗年满60周岁不能领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是有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下: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2种观点: 深圳失业金领取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标准:1、失业保险金: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360)×90%=2124元/月2、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3、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重复享受);4、领取期间,按照有关法规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