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按揭贷款主要指住房按揭贷款,购房人购得房产后抵押给银行,银行把钱贷给购房者,购房者按月还款就可以了;只有在还清贷款后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的归购房者所有,在还款的过程中按揭人享受使用权。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3种观点: 商品房买卖按揭就是指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贷款人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签订贷款合同;贷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为银行办理抵押后,银行发放贷款。【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