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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收到传票后需要做什么

2024-11-28 来源:爱站旅游
第1种观点: 一、怎么分辨“你有一张法院传票”的真假?接到“传票”首先要判断“真假”,“你有一张法院传票”的骗局不少,以致于有媒体告诉大家“凡是自称是公检法打来的电话都是骗子,千万别接!”可这么说公检法就不干啊“你还让我们打电话不?”都是自称法院打来的电话,谁真谁假?其实这个分辨起来很简单!1、语音电话通知传票的是骗子!打来的诈骗电话通常是先语音提示,然后按9之类转到人工服务。其实法院打来电话通知领取传票,从头到尾都是人工的。所以碰到语音电话通知传票,肯定是骗子,你就挂了吧!2、不了解你情况,让你自报家门的电话肯定是骗子。法官通知被告领取传票,肯定是有人起诉了。法官会首先核实被告的名称并大致告知涉案情况,比如“你是张三吗?”“李四因为和你和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了,请你什么时间到某某法院某某法庭找某某法官领取传票”。这是法院通知时大致内容。如果主动给你打电话的“法官”就说你被起诉了,然后让你自己报姓名说需要根据你报的姓名才能查一些你的涉案情况,那肯定是骗子。3、注意电话号码分辨骗子!注意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法官通常是用法院的固定电话通知领取传票,通常不会用手机来联系你,更不会出现电脑虚拟号码。4、高级骗子来袭,掌握关键来防范!当然,骗子的骗术也在升级换代,一些精准诈骗的骗局,骗子可能事先知道你的准确身份信息,甚至知道你刚刚买了房、买了车之类的行为。并根据这些行为设定骗局,甚至用改号软件增加迷惑性。但没关系,杨文战律师告诉您关键:如果是法院送传票,通知的内容一般仅限于前面第2条所述的内容,不会要你提供银行卡信息,也不会要求你配合转账,只会通知你去法院。掌握这个关键,就不会上当!二、法院会通过什么方式送达传票?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1、接到真的电话传票该怎么办?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在分辨真假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记下法官或书记员姓名、电话、法院内具体领取传票的地点,并确认具体的领取时间等。一定确认清楚领取地址,比如北京东城、西城法院都分南北区,其它法院虽然不分南北区,但也有不少派出法庭,问清楚准确地址以免白跑。如法官通知领取传票的时间不太方便,可以根据自己时间同法官协商调整领取时间。2、接到电话通知不理睬是什么后果?法院如果电话通知不到被告,或者虽然通知到了但被告不来领取,法院会通过司法快递送达传票、或者上门送达传票等方式送达。按法律规定在传票未合法送达前,案件不能审理。有人说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躲出去不领取传票,让法院没法审理?以杨律师的观点来看,被告没必要因此故意不配合、给传票送达设置障碍。因为按上述方式仍无法送达的,法院是可能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到达后,无论被告是否实际收取传票,法院都可以缺席审理判决了。拒绝领取传票最多能起到拖延一定时间的作用,没有特别理由意义不大。三、到法院领取传票要注意哪些事?1、案子还没审呢,别跟法官闹情绪。有人接到法院传票就开始闹情绪,“原告起诉没道理、说的都是假话,你们法院为什么受理?”甚至有因此拒绝领取传票、拒绝开庭的。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不代表认可原告的诉求,一切是非对错得审了再说。所以,在领取传票这个阶段没必要折腾,回来准备证据是正事!如果因为这个原因拒绝配合,导致没参加诉讼,丧失了抗辩权和举证的机会,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2、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商量调整。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只给诉状和相关资料。但也有不少会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原告起诉时就已经做了准备,而被告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所以,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被告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时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可以有15天的答辩期,所以如果被告要求,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特别提示:到法院领取传票时可能有一堆文件要签署,如果有后面这两样文件,要特别重视!3、《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一定要准确《送达地址确认书》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文件!杨文战律师提醒您:如果法院要你签这份文件,一定要保证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准确。因为将来法院发送传票、判决等文件,可能会按你提供的这个地址快递送达,如果因为提供的地址不对或我无人接收导致文件无法送达,法院可视为已经送达。因为地址错误而错过开庭、上诉的机会可能会导致有理没地方说!4、如有《举证通知书》,应注意按通知上的时间举证。关于举证,大多数案件是可以在开庭时当庭举证,如果开庭时觉得还有其它证据,还可以要求下次开庭再举证。但是如果法院向你出具了《举证通知书》,那就不一样了,请特别注意举证通知书上的时间限制,应该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

第2种观点: 一、法院传票不去会怎样1、收到法院传票不去一般会有如下后果:(1)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2)缺席判决。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5、转交送达。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6、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1种观点: 一、原告怎样知道被告已收到传票1、法院送达法律文书都会留有送达回证,想要知道被告是否收到传票的,可以向法院咨询送达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二、被告已收到传票怎么办1、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2、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3、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4、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被告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就正常应诉,尽量和解以达成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2、如果不认可的,应该积极收集、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庭举证。3、如果自已感觉完成有困难或有不明白之处的,则可以请诉讼代理人,或者请教相关专业人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3种观点: 原告起诉被告7天左右能收到传票。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缺席审判适用情况有哪些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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