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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4-11-28 来源:爱站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订门面合同之前应当做的工作:1、应当赴该门面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2、查明房屋的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门面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另外还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具体的约定租赁门面的税费承担,转租,租赁合同保证金等相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定商铺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1、调查商铺的产权;2、免租装修期;3、租赁保证金;4、税费承担;5、营业执照。有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关于餐饮商铺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4、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5、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6、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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