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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2024-03-18 来源:爱站旅游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基本原则如下:

1、自愿协商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一、父母付的首付离婚时怎么办

父母付的首付离婚时的处理方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父母在购买房产时,明确说明房屋是赠与一方的财产,而且一方也没有帮忙还房贷的,则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

2、如果是父母没有明确说明房屋是赠与一方的,而且婚后双方都有还贷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一、房产分割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各自对涉案房产享有的份额;

2、以书面的形式确定房产分割的内容;

3、达成协议之后,携带好其他证件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二、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无力支付补偿价的怎么办?

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对方要求支付的,只能放弃产权。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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