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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新的一般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2024-03-23 来源:爱站旅游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收。企业的所得税是25%,如果公司年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缴纳所得税,税率是20%。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3%。2、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3、教育费附加是3%。4、所得税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以下两种:1、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X税务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2、查帐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X所得税税率;3、所得税税率:(1)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类型企业,减按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1、如果你单位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额X税务核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1000X税务核定比例x25%;2、如果你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x所得税税率;=(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税费-管理、销售、财务费用)x25%。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四、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如下: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该内容由 杨正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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