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离婚宣告前有权申请撤诉,但无权准许撤诉。只有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不准许撤诉。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在宣告判决前,原告都拥有申请撤诉的权利,但是原告没有准许撤诉的权利。目前我国只有人民法院才拥有裁定权。如果属于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那么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就拒不到庭的话,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的撤诉程序与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当事人决定不再继续进行诉讼时,可以通过撤诉程序来终止诉讼。撤诉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当事人应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并注明撤诉的原因。其次,另一方当事人应被通知并有权提出异议。法院会审查双方的意见,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撤诉。撤诉后,原先的离婚诉讼将不再继续进行,法律效力也会相应终止。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撤诉生效,双方当事人将无法再就该离婚事项提起新的诉讼。因此,在决定撤诉前,当事人应慎重考虑,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结语
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有权申请撤诉,但需经法院裁定。如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拒不到庭可被法院缺席判决。撤诉程序需按规定递交申请书,注明原因,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法院根据双方意见决定是否允许撤诉。撤诉后,离婚诉讼终止,法律效力消失。慎重考虑撤诉前应咨询专业律师意见,避免无法再提起新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