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开庭日期定了,可以申请撤诉。撤诉指的是原告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宣告判决前要求撤诉的行为,应当在法院立案后、宣判前提出。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有关组织的主持下,自愿协商争议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促进各方通过教育指导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