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3、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比如,双方银行开户资料,多次填写相同的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流动人口或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登记同一居住地址;淘宝网页的购物记录,购物时共享一个收件地址,QQ或微信聊天记录,证人到庭说明双方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情况等。
4、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6、证人证言。
7、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