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年公民一般不得变更姓名,确有正当理由,可以由本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出具单位证明,没有单位的出具户籍所在街道证明。更改姓名须经区公安分局审批,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