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设计文件;
2.合同范围;
3.技术标准;
4.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5.甲方的责任:提供场地条件、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提供施工条件、提供技术资料、发布工程指令、竣工验收等等;
6.乙方的责任:施工准备、提交报告及报表、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等等;
7.工程监理、施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合同价款与支付、设计变更、转让与分包、施工安全及保险问题、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保修问题、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等等;
8.合同的中断与终止的情形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