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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有案底吗构罪不捕

2023-10-05 来源:爱站旅游

我国的刑事案件判决,分有罪和无罪两种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可以视为有罪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判决,当判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时,其实行为人已经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其他原因,比如属于从犯、自首、情节显著轻微、他人教唆、引诱等情况,则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免于处罚,但是存在案底。

一、无罪辩护的技巧

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师都必须认认真真地阅读,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点和疑点,然后摘抄或复印,必要时可列一览表对言词证据进行比较。

其次,认真查阅相关法律依据,找出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看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备《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情形,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情形,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情形,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情形。

再次,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另外,被害人、证人翻供时,不要冒然进行无罪辩护。律师遇到被害人、证人翻供的情景,最好申请法院或者检察院调取证据,如果申请不能成功,最好申请被害人或者证人当庭出证。有这样一个强奸案件,被告人的家人通过贿买利诱事先说通了被害人,被害人改口称与被告人是恋爱关系,只是一时之气将被告人告了。律师经法官同意进行了调查取证,取得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当庭作了无罪辩护。但是在法庭下面,控方开始传唤被害人到宾馆,被害人遂倒出实情。后辩护律师因为涉嫌律师妨害作证罪被拘留。

最后,一旦律师决定了作无罪辩护,就要敢于坚持。一些案件,由于被告人已经长期羁押,若无罪释放,被告人将来会要求国家赔偿,如果被告人及其家人不让律师做无罪辩护,那么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及其家人往往会妥协,然后迫使律师放弃无罪辩护。此时律师要敢于坚持。

二、诈骗后报警警察会怎么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以下几个过程:

1.对于报案的,应立即接受,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2.做一个详细笔录(问答式),经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必要的时候,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3.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报案人签名确认,并妥善保管。

4.接受案件的,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5.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警员会留下联系方式,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也要留下你的联系方式以便警方能及时联系。

警员会通告你案件大致处理方式、流程。

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你结案。

三、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4种:

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③、14周岁以上不满l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④、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但是,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法律敎育网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起诉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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