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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未分赃怎么判刑?

2023-10-05 来源:爱站旅游

诈骗罪的刑罚与分赃无关,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采用虚构或隐瞒事实的方法骗取财物)、主体要件(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故意行为)。诈骗得手后未分到钱的小人物通常被视为从犯,可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一、诈骗罪未分赃怎么判刑?

诈骗后没有分到钱不影响诈骗罪名的成立。

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应该根据案情如下处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通常情况下,只有团伙诈骗犯罪,才存在分钱问题,而诈骗得手后未分到钱的,往往都是不重要的小人物。要是这种情况的,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而从犯是应当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

二、诈骗罪四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只要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使用欺骗手段隐瞒真相或者是虚构事实的行为,使受害人陷入或者是维持错误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在数额达到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时,该行为人或者是犯罪团伙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结语

诈骗罪的刑罚并不受到是否分赃的影响。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案情严重程度而定。对于团伙诈骗犯罪,存在分钱问题,但未分到钱的小人物通常会被视为从犯,从而减轻处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采用虚构或隐瞒事实的方法骗取财物)、主体要件(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主观要件(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要满足这些要件,行为人将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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