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轨离婚时,若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的,无过错方的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若是与他人同居甚至重婚等情况严重的出轨,则符合赔偿情况。但是如果只是一般的出轨,没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标准,则不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不能请求赔偿。“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出轨不可取,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