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车辆上牌条件(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1、拥有东莞本地户口;
2、拥有东莞市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为东莞,地址需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3、在东莞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用于办理居住证);
4、东莞的营业执照(上公司牌)。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一定不能为了上牌从而伪造假的居住证,因为车管所会对居住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监督,一旦发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那车牌将被作废,且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登记。
一、拥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任意一项):
1、个人提供身份证;
2、外地人需提供暂住证、军官证或居民户口薄;
3、外国人提供居留证;
4、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证书;
5、使领馆或者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
二、拥有机动车来历凭证(任意一项):
1、原始购车发票;
2、法院出具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裁决书》;
3、继承、赠予、协议抵偿债务的《公证书》;
4、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经拍卖购得的机动车;
6、通过拍卖的拍卖发票;
7、执法部门没收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购置车辆、投保保险、缴纳税款、注册登记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