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半年后补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若半年不签,公司需支付五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规定。
法律分析
公司在劳动者入职半年后补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半年不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五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入职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和解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入职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存在一定争议。一方面,补签劳动合同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入职前15日内办理”的规定。另一方面,一些法院认为,如果补签合同是为了弥补原始合同的缺陷或明确双方权益,且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补签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此,入职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建议雇主和雇员在补签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在劳动者入职半年后补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公司未能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五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然而,关于入职一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存在争议。建议雇主和雇员在补签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