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没有影响。
税收工作事关国家财政收入,其实也关系到每一位民众和法人的核心利益。所以工作人员在汇算清缴的过程当中,发现有多收的,要给退回,发现有少交的,也必须要让当事人补齐,因为每一笔税收款项都是直接流入国家财政的。对于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平时按照6万元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但实际收入低于6万元的,有些专项费用没有扣除的,中间没有工作,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的,适用税率高于法定税率的,或者有些公益捐赠支出没有依法扣除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所得税在多收的情况之下是会进行退税的,而且只要按正规的流程进行申请,那么对于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影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一般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直接到手机软件上进行退税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