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酒后驾驶会被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了解相关法律,对广大司机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而不是单纯地用来衡量利弊,衡量犯罪成本,一次酒驾就足够危险,第二次更是危险至极。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经验丰富,交警不会检测,这其实是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在做赌博。
一、刑事行政处罚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
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员酒驾行为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人体在酒驾后,对视力以及反应能力都造成的非常大的影响,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可以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对公众的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涉及到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