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也是填表、交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候回音。
3、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如有欠税,缴纳完毕,然后撤销全部银行账户。
4、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一、个体工商户如何注销税务登记证
办理程序:1、在所属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核销发票;3、结清税款;4、收回有关证件,发放获准注销通知书。所需资料: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3、其它有关资料。
二、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注销
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用户填报),填写相关内容后持《审批表》在办税服务厅相关窗口办理注销报税、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结存的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同时附报以下资料:
(一)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供);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二)清算报告或已经受理完毕的清算申报表(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按规定不需进行清算的除外)。
(三)非增值税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核准证明。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纳税人应在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后,再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已取得其他税务认定资格的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参照本款规定办理税务认定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