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签署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试用期是多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员工入职后什么时候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为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国家制定《社会保险法》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目的就是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一般自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即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