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工商备案登记,变更需准备公司资料,股东转让股权需获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无回复视为同意。登记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核实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股份公司发起人可变更,但有限制,持股一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后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分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工商备案登记
股份公司股东变更要到工商备案,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的程序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采取直接到当地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方式提交申请。
1.申请人依法申领、报送《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不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6.发照。
三、股份公司发起人可以变更吗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依法进行变更,但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进行工商备案登记,必须准备齐全相关公司资料。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需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后,其他股东如未在三十日内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但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股东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中,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和核实,最终出具受理通知书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依法进行变更,但在一定时限内有限制转让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