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探望权,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可以先协商,不行的话去法院起诉。
一、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如何处理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
2、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但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二、如何行使孩子探视权
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确定。探视权也叫探望权,探望权与抚养权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同时成立。探视权是自然享有的,不用法律来确定,因此所需确定的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对于探望的时间和方式,首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由法院来确定,一般法院会决定一周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如果探视不利于孩子的生长,会中止探视权,但是不会取消。
三、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