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驾驶员驾驶超载车是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超员、超速、超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货车超载,其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延长,极易引发爆胎、侧翻、刹车失灵、追尾等事故。超员交通违法对车辆制动性、稳定性等方面均产生严重影响,如突然并道易发生侧翻、侧滑等交通事故,从而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后果十分严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出行时,应拒绝乘坐超员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