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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劳动报酬吗

2023-10-03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

股权激励实际上是属于高级管理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来处理,但确定是否给付的问题上,应当根据该管理者是否达到要求。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予高级员工的股票奖励,属用人单位自主权范畴,则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来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最低工资

53.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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