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相应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