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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之债的特定的含义是什么?

2023-10-03 来源:爱站旅游

法律分析:

一是因合意而特定,二是因行使选择权而特定,三是因给付不能而特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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