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的通常可由债权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并且不能超过撤销权的有效行使期间。
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诉讼请求应当全面具体;
2、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减少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
3、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律师,应当认真提起撤销债权人的诉讼。
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否交纳价款
撤销权诉讼期间可以支付相应的价款。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并且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撤销权包括哪些内容
债权人撤销权包括以下内容: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