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免除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
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虽然二者都属于刑罚裁量中的法定情节,但二者存在严格区别。从轻处罚是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如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是有期徒刑3年,假如某人犯故意杀人罪,并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人民法院对该罪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种情况就属于从轻处罚。
二、如何从轻处罚
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一)、当一个罪在一个法条中规定了几个轻重不等的主刑刑种时,如果犯罪人具有法定从重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则应对其选择适用轻重或较轻的主刑。例如,《刑法典》第301条对聚众淫乱罪规定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个法定刑种,如果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便具备了本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按本条规定来看,对行为人就应选择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刑种。又如,《刑法典》第27条规定,对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如果某甲作为从犯参与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犯罪,即触犯了《刑法典》第245条的规定,那么对甲就应在该条规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两个刑种中选择适用拘役这一刑种。
(二)、当一个罪在一个法条中规定了长短不等的量刑幅度时,如果犯罪人具有法定从重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则应对其选择适用较长或较短的刑期。例如,按刑法典第23条的规定,未遂犯是一个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如果某乙触犯了刑法典第236条第1款规定的强奸罪,但属于未遂,那么某乙就具备了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司法机关对乙的量刑就应在3年至10年之间选择较短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