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民土地被征收后的税收政策,包括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和对象;耕地占用税是针对非农业建设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土地使用税是针对城市、县城等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面积征收的税收;同时介绍了免征和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况。此外,文章还提到了个人所得税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1、农村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农民不要交土地占用和土地使用税。如果占用的是耕地的话,首先要缴纳的是耕地占用税。一年后,缴纳土地使用税。只要是土地作为经营使用的,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2、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3、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结语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农民不需要缴纳土地占用和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征收的税。土地使用税是针对在城市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面积征收的税。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占用耕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占用耕地可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可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税务机关应依法征收税款,不得违规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摊派税款。农业税应按规定核定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五条 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适用税额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六条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五条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九条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