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的债务,分为其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个人债务;
2、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4、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5、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6、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
7、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8、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9、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10、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11、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一、如何举证属于个人债务的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偿还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首先确定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依照不同的方法处理: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偿还。如果夫妻均同意放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偿还的,可以提前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由一方负担或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
2、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其按照约定的时间予以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