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转让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需转让的工业用地已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合同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并且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受让后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且符合土地所在地的政策规定。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地行业性质需要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在经审批同意之后才能办理转让。
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资金总额的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的25%以上。
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经处理完毕)、无违章建筑、未设定抵押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没有其他权利登记。
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批准。
6、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置条件。
一、什么情形会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以下会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1、侵犯优先购买权:如果共有产权房未征得其他共有人或者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2、因欺诈转让房屋:如果卖家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购房合同并将房屋交付第三人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那么卖家与第三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3、商品房预售违法:开发商在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前提下,投入建设资金达到整个工程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管部门申请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延迟履行:卖房者延迟交付房屋或者购房者延迟支付房款,经过催告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履行的,可以认定购房合同无效。
5、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标准的人民政府审批而没有报批或不予批准的,购房合同无效。
6、强制性禁止转让:如果属于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裁定查封的房屋,购房合同无效,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二、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提供地上建筑物投资达25%以上的证明,所以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具体不能转让的原因参照以下规定: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提供地上建筑物投资达25%以上的证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