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否则可能面临违反法律规定的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指定的地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场接受调查、询问和审查身份等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拒绝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调查、询问和实验,不得拒绝出示身份证件、证明文件和有关物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对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进行侮辱、殴打、虐待、威胁、利诱或者以其他方法干扰司法工作的;(二)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监护人、律师、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威胁、殴打、打击报复或者以其他方法干扰司法工作的。”
因此,被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不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可能会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